教务〔2026〕32号
各系(院):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高等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以持续改进为核心的教育教学理念,进一步精准对接行业产业发展需求与用人单位岗位能力要求,科学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不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调研、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以及人才培养方案微调优化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本次系列工作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按照“调研诊断—评估评价—分析改进—优化完善”的工作逻辑,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外部需求与内部质量状况,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各系(院)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抓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限完成。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调研工作
各系(院)要以专业为基本单元,系统组织开展面向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及近三届毕业生的综合调研工作。调研内容应包括:行业发展现状、技术变革趋势、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结构和能力素质的新要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职业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毕业生就业岗位适配度、职业发展状况、对专业教育教学的意见建议等。通过问卷调研、实地走访、座谈访谈、数据统计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需求变化与存在问题,形成专业调研分析报告。调研报告要数据翔实、分析深入、问题精准、建议可行,为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提供坚实依据。
(二)系统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工作
各专业要对照国家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及毕业要求,全面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效果自我评估。重点评估培养目标合理性、毕业要求达成度、课程体系支撑度、教学资源保障度、教学过程规范度及学生学习成效。要结合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学生综合评价等数据,系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客观判断各项毕业要求的实现情况,深入分析未达成原因。在此基础上,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报告,明确改进方向、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预期成效,构建质量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按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微调优化及支撑矩阵完善工作
各专业要在充分运用调研成果、评估结果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论的基础上,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本轮人才培养方案微调优化工作。优化重点包括:进一步完善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系统梳理、科学细化毕业要求指标点,确保指标点可衡量、可评价、可达成;全面优化完善“课程-毕业要求-培养目标”支撑关系矩阵,做到逻辑清晰、支撑充分、对应准确、矩阵规范,切实提升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
1.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持续改进报告
3.优化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以上材料全部使用公文格式排版。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各系(院)将审核后的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1份报送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崇学楼A114),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赵志毅,时间截至2026年7月10日。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系(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坚持质量标准,突出内涵建设。要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立足专业定位与办学特色,做到调研扎实、评估客观、改进精准、优化科学,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三)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倒排工期、压实节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