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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2026-06-01 浏览量:

教务〔2026〕21号

各系(院)部及有关单位:

2026年秋季学期教材预订工作将在6月1日—6月5日期间进行。根据《忻州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院党发〔2025〕30号)文件要求,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严禁选用。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内容规范。教材中概念的阐释、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定理定义的叙述、数据的引用、现象的描述应当准确规范。教材内容系统反映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反映学科最新成果及其发展趋势,详略得当,主次分明。

(五)科学审慎。科学审慎引进外文原版教材,严把外文原版教材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关。选用国(境)外教材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政策执行,坚持“按需选用、凡选必审、为我所用”,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并被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广泛采用版本,确保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治要求。

(六)衔接一致。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七)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教材选用程序

教材选用严格按照“四级审核”程序进行。专业组初评,提出初选意见;意识形态审核组进行专项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教材选用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学校教材工作领导组进行最终审定。凡未经学校教材选用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和学校教材工作领导组审定的教材,不得在学校使用。

(一)课程所在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在广泛调研、对比的基础上,按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确定拟选用教材。

(二)课程所在教研室根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知识构成等对拟用教材进行审查,形成教材选用审查意见,并提交专业组进行初评,提出初选意见后提交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三)课程所在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填报教材从其政治性、学术性、适用性等方面进行审读,讨论教材审读意见,形成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报教务部。

(四)教务部汇总各专业组初选意见,提交意识形态审核组进行专项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五)教务部汇总各专业组初选意见及意识形态审核组审议意见,报送学校教材选用审核委员会审议。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和境外教材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进行专项复查。

(六)教务部将各系院教材选用信息和学校教材选用审核委员会审议结果,报送学校教材工作领导组进行最终审定。选用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教务部列入教材征订计划。

三、公示和备案

教材选用结果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教务部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组审批并备案,纳入本校教材选用目录。

四、具体要求

教学单位选用教材,必须严格按照“四级审核”程序进行,并做好系部《教材审读意见(单位留存)》备案。《教材选用审核表》《教材审读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学生教材选用审核表》《教师教材选用审核表》《2026秋季学期选课情况统计表》和《2026秋季学期未征订教材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务必于6月5日18:00前交崇学楼A117室李光宇。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党总支公章。

注意事项:

1.各系(院)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的教材须按选修人数征订,并提交《2026秋季学期选课情况统计表》。

2.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课程的教学单位,必须选用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教材见《已出版马工程教材清单》。

3.为学生选用教材时,须优先选用教育部规划教材、精品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并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如有特殊情况(所选教材过于陈旧、有已出版国家规划教材选择非规划教材等情况)需提交选用教材的必要性情况报告。

4.各公共课开课单位务必核实上课班级,特别注意专升本班级及支教班级情况,避免给支教班级征订教材。

5.开设课程但未征订教材的,须提交《2026秋季学期未征订教材清单》。

附件:

1.教材选用审核表

2.教材审读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3.学生教材选用审核表

4.教师教材选用审核表

5.教材审读意见

6.2026秋季学期选课情况统计表

7.2026秋季学期未征订教材清单

8.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

教务部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