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10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一流课程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校2026年一流课程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类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自主开发特色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五种类型。各类课程申报人要严格遵循附件1所列出的五类一流课程申报要求,逐条对照,认真落实,确保申报课程符合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申报2026年校级一流课程。
(二)学校评审确定2026年校级一流课程。
三、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的课程须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各教学单位要充分挖掘各自的教学特色,鼓励教师积极申报。设置专业的教学系(院)每专业至少推荐1门专业课程,不设置专业的公共教学单位至少推荐1门公共课程;承担公共课教学的教学系(院)在推荐专业课的基础上需至少推荐1门公共课程。
(三)申报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三类课程须于2026年3月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认定后将持续改进。
(四)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申报课程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申报课程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课程,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学校对参加申报实验课程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课程负责人要确保课程内容及使用课程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共有著作权的课程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课程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课程需求的使用。
(五)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课程负责人只能参与一门课程的申报工作,已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的第一负责教师不得再次牵头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
(一)《一流课程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应与附件材料合并为1个文档),申报书须加盖各教学单位公章,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课程生成一个PDF文件。
(二)线上课程需单独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
(三)自主开发特色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需单独提供:课程负责人的10 分钟“说课”视频和 40 分钟课堂或实践教学实录视频等。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需单独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5。
(五)按课程提交基层党组织对课程的政治审查材料(附件8)(加盖教学单位党支部公章,不设置专业的公共教学单位可加盖行政公章)。
本次采取线上申报,操作步骤见附件6;所有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7:00前将附件4(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崇学楼A114。
五、其他
(一)本次申报的校级一流课程同时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校级教改示范课程,每门申报课程须凝练不少于5个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见附件7),应凸显课程在本单位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和AI赋能教学改革方面的示范作用。
(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要组织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一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三)各教学单位要对申报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附件1:一流课程申报要求.doc
附件2:忻州师范学院一流课程申报书.zip
附件3:线上课程课程数据信息表.docx
附件4:一流课程汇总表.xlsx
附件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docx
附件6:忻州师范学院申报手册.docx
附件7: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模板
以上附件请从教务部网站下载。
教务部
2026年4月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