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23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与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及考试安排
(一)2026年6月26日教学满16周,任课教师根据调课情况、任课班级实际情况在第16周之前自行安排补课,确保完成教学任务。
(二)6月26日21:30,全校停课。
(三)6月22日至6月26日,线下公共选修课和各类考查课随堂考试。
(四)6月29日至7月3日,公共必修课考试。
(五)7月6日至7月10日,专业课考试。
二、考试教室
(一)公共必修课考试教室由教务部统一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各教学单位所在教学楼。如仍不能满足需要,可另向综合科申请教室。
(三)本学期公共必修考试科目需要占用系管教室,请各教学单位在考试期间指派专人(须是我校正式教职工)按照考试日程准时开、关教室门及负责教室卫生,并将指派人员名单于6月12日前报回教学运行科。
三、考试命题
(一)命题严格按照《忻州师范学院课程终结性考核命题组卷管理办法》(教务〔2025〕27号)执行。
(二)试题选用由系主任或教务部长随机决定,备用题及答案密封后由试题保管人专柜封存。公共必修课考试试题(A、B题并附评分标准各1套)于6月18日前交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存档。
(三)试题制作用A4纸型、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排版打印。
四、试题印制
考试试题由教务部组织开课单位负责印制。从6月8日开始,各教学单位请按照《各开课单位考试试题印制安排表》印制试题。公共必修课考试试卷印制完成后交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存档。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试题的交接、保管等环节分别在教务部和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试卷保密工作。
五、阅卷登分
考试阅卷登分按《忻州师范学院试卷评阅规范》(教务〔2025〕28号)执行。
六、考试监考
(一)公共必修课考试监考由教务部负责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监考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
(三)本次期末公共课考试,教务部需要从各教学单位抽调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教务部考试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考试工作。各教学单位《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表》须于6月12日前报送教学运行科,以便及时制作《期末考试秩序册》。
(四)监考教师应在考场黑板中央统一书写“端正考风 严肃考纪”,同时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人单位及姓名等信息书写在考场黑板的右下侧。
七、考试巡视
(一)公共必修课考试巡视由教务部负责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巡视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
(三)学校启动视频巡考。
八、其他
(一)本学期重修课程的学生均须参加本学期期末相应科目的考试或考查。
(二)独立设班的“专升本”学生的专业必修课可单独命题。
(三)所有缓考手续须在考前办理完结。公共必修课截止办理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专业课截止办理时间为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在公共必修课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不得安排专业课考试。
(五)考查课成绩应在2026年7月3日前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考试课成绩应于2026年7月17日前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六)各教学单位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严肃监考纪律,严把考试课和考查课质量关。要在考试工作开始前召开专门会议安排考试工作,组织教师学习《监考守则及考场规则》(见教务部网站)和《忻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7〕24号),统筹做好本单位考试命题、试题审核、阅卷及成绩录入、考试资料存档、监考教师培训、考试组织和考试巡视等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各教学单位考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忻州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忻州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使学生对考试作弊认定和处理办法有全面的了解,对作弊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教育学生诚信应考。
(八)在考试各环节中如违反考试工作相关规定的,学校将对责任人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忻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教务部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