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25号
各系(院):
根据《忻州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教字〔2026〕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名
1.2024、2025级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对口升学、美术、音乐、舞蹈、体育、定向西藏等定向类学生),申请转专业前,须对拟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确定自身学习状态是否适合意向专业的要求。
2.申请一般类型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部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与志愿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系(院)审核。
3.申请特殊类型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忻州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与志愿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创业证明材料、退役证、服役期获奖证书等;因身体原因需转专业的,须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交所在系(院)审核。
4.学生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6月19日
二、系(院)考核
1.各系(院)按照学院规定的各专业拟转出、转入学生名额(附件2),以及本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系(院)转专业转出及转入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系(院)主任(院长)在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月17日前报教务部学籍管理科,同时钉钉发送电子版(文件命名为《xx系(院)转专业转出及转入考核办法》)。
2.《考核办法》应包含:
(1)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具体到职务、姓名)
(2)工作职责
(3)转出考核方式、内容及流程
(4)转入考核方式、内容及流程
3.系(院)按照本单位报备的《考核办法》中转出考核办法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院)主任(院长)在《申请表》签署转出意见并盖章,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纸质版《2026年xx系(院)转专业申请转出学生名单》(附件3,同时钉钉发送电子版)以系(院)为单位于6月22日下午18:00前报教务部学籍管理科复核。
4.转出申请经教务部复核通过后,将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转递到申请转入系(院),由申请转入系(院)通知申请转专业学生,按照本单位报备的《考核方案》进行转入考核。
5.各系(院)转入考核可在6月25日—28日组织,考核结果经转入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系(院)主任(院长)在《申请表》签署转入意见并盖章,在《2026年xx系(院)转专业申请转入学生考核结果》纸质版(附件4,同时钉钉发送电子版)签字并盖章,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29日下午18:00前报教务部学籍管理科。
三、公示及审定
教务部根据转入计划和各系(院)报送的考核结果,审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教务部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将转专业结果通知学生所在系(院),由学生所在系(院)通知学生本人,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四、办理手续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接到通知后到教务部学籍管理科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的按自动放弃转专业处理,不予补办。2025级的学生跟随转入专业2025级学习,2024级的学生须留一级跟随转入专业2025级学习。办理手续后,学生持教务部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专业所在系(院)报到,并按照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五、课程与学分认定
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均应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原修读课程成绩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要求的,由转入系(院)及开课单位给出认定意见,教务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均应补修。认定工作应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完成,所有已修读课程成绩均应如实完整记入成绩档案中。
转入系(院)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的课程衔接与学业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完成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制订并落实好后续修读计划。
六、其他
1.在转专业过程中,如学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在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在转专业过程中,如相关工作单位或工作人员因不按时或未按规定程序工作,或审核不严、徇私舞弊,导致学生转专业不能正常进行或出现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教务部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