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与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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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毕业、授予学位工作流程

2026-04-07 浏览量:

一、毕业证办理

1.系(院)按该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核实其是否修完全部课程、成绩是否全部合格及其他毕业条件是否符合,并提交给教务部审核。

2.准予毕业的基本要求

1)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成绩合格。

2)已获得的总学分大于等于规定的毕业应取得总学分,且满足以下条件,准予毕业:

公共必修课: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且各门课程成绩合格(≥60分)。

公共选修课:普通(含对口)本科修够12个学分,专升本修够6个学分。

专业必修课: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且各门课程成绩合格(≥60分)。

专业选修课: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且各门课程成绩合格(≥60分)。

毕业论文(设计):合格(≥60分)。

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成绩合格。

在校期间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毕业前已解除。

素质拓展:普通(含对口)本科修够8个学分,专升本修够4个学分。

二、准予毕业

三、学位证办理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将书面申请提交到学生所属系(院)。

2.系(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并提交教务部。

3.学位授予条件:

1)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2)经学校审核达到授予条件的。

4.教务部审核并提交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发放授予通知书、学位证。


忻州师范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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